星期四, 2月 05, 2009

從五戒說起

其實在守五戒的這幾天,我隨時會發現其實這些戒一點都不好守。 尤其是在口業方面。以前可以在言語上的敷衍了事,但是一旦守戒之後,一個隨意的承諾,可能就會變成犯了妄語戒。 或者一個白色的安慰別人謊言,也馬上會讓自己的戒律亮起紅燈。 (謝謝紹穎的慈悲和善巧的提醒) 另外發現自己守戒後的一個問題 : 也許是太在意在身口業上的殺盜淫妄語,反而對於貪嗔痴慢疑的觀照變得不敏銳了。

在許多很微細的地方,自己的覺察力仍是非常不足。 就像師兄今晚和我分享的,在自己專業領域上,我們的慈悲心與包容力反而會因為過強的檢驗力而忘失了。

晚上臨睡前隨手抓了一本鄭石岩教授的書讀。 在翻開之前動了一個心念,請龍天護法們示現一下我今後該努力改進的方向 : 你大概不會相信 我翻開的那一頁,前三行的粗黑體字所寫的文字,正是今天所犯的錯誤:

你的肯定性,影響你的生活和事業。

表達意見不可憤怒生氣,更不宜使用恫嚇。

肯定的語調和穩重的肢體語言,有助於發揮領導和被敬重的氣氛。

你說龍天護法是不是很盡責,又對我很好呢 ? !

後記: 剛才又把一篇寫得很好的關於五戒的文章讀了一下, 才知道世間的不犯殺盜淫妄語酒,和佛教的五戒之間的差別。更了解戒師在給予弟子五戒前是需要很大的慈悲與智慧。 在一個弟子仍然沒有準備好之前,冒然授予五戒,實在反而會是害了他。 所以給予和不給予都可能是為了出於保護的立場,佛子們焉能不用心體會。

摘錄其中一段文章:
一般的世戒,只有形式的遵守,並無戒體的納受,所以也沒有戒罪與性罪的分別,比如基督教的十誡,並不是單為基督徒而有,那是(基督教以為)上帝給予人類的制約,不論信與不信,都在其制約的範圍之內,信了的人固然要守,未信的人,也不能不守,要是不守,其罪過是同等的。佛戒則不然,佛戒是由佛制,佛弟子的受戒,須是師師相授,講求戒體的傳承與納受,唯有受了戒的人,才能將戒傳給他人,此一戒體,是直接傳自佛陀,受戒而納受戒體,便是納受佛的法身於自己的心性之中,以佛的法身接通人人本具的法身,以期引導各人自性是佛的發明或證悟。受了佛戒而再破戒,等於破了佛的法身,所以罪過很大,沒有受戒,雖然作惡,不為破戒,作惡的本身雖然即是罪過,其罪過的程度,卻沒有受戒破戒之大而且重,—作惡的性罪(本來是罪),加上破戒的戒罪。在佛法而言,破戒是破了佛(三世諸佛與自性是佛)的法身,所以戒罪的程度,遠比性罪為大。這是佛戒與世戒的第三點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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